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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已回答 提问时间: 2010-03-05 10:56 回答/解决时间: 2010-03-05 14:47
法律咨询问题:

我想问一下关于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里的直系血亲包括几代?还有就是晚辈的子女是收养的(收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是否也算直系血亲,享有代位继承权呢?

律师解答:
您好!
  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没有代数限制。养子女经过合法的收养程序,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包括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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