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快自留地(有自留山地证),是跟我堂哥相邻的。分地的时候按人头分的,我跟我堂哥共11分,我7分他4分,当初分地的时候我跟我堂哥的地是分出来一起的。我边尽头至旱涌(即:没有水流的小溪),我堂哥边尽头也是至另一头的旱涌,当初我们之间没有按份数再分一次,他开垦的时候明显地占有了很多。甚至他占有了三分之二我想重新给我们的地按分数分一次,我堂哥肯定不肯的,我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吗?法院可以受理这样的案件吗?又或许是国土局受理的吗,我花点钱没所谓。另外我跟我堂哥的地界处有大量矿藏如果地界重新划定的话那就属于在我的地下了,我愿用给人地下矿藏开采一半的钱给律师,但前提是要打赢官司,可以签协议请律师们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或者能帮我打这场官司吗?
版权:厦门法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让所有人都享受最好的法律服务